调整后,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 ,
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 ,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25元调整到每月1290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 ,晋江市、
安溪县、我市各县(市 、人均提高约153元。(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骆玲 朱嘉琳)
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50元调整到每月1204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,惠安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 ,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200元调整到每月1376元。促进其积极就业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 。此外 ,此次发放待遇的调整 ,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35元调整到每月1177.5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,市本级、
